企业等级: | 商盟会员 |
经营模式: | 商业服务 |
所在地区: | 湖北 武汉 |
联系卖家: | 许经理 先生 |
手机号码: | 13554498957 |
公司官网: | www.pulyn.com |
公司地址: | 武汉经济开发区华中智谷C4栋 |
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下列化妆品:(一)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所生产的化妆品;(二)无质量合格标记的化妆品;(三)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化妆品;(四)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五)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化妆品的广告宣传不得有下列内容:(一)化妆品名称、制法、效用或者性能有夸大的;(二)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三)宣传作用的。
中国境内化妆品香精使用要求
一般使用要求
《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中规定:产品配方香精可按两种方式填写,分别提交以下资料:1.产品配方表中仅填写“香精”原料的,祛斑美白功效,无须提交香精中具体香料组分的种类和含量;产品标签标识香精中的具体香料组分的,美白功效评价,以及进口产品原包装标签标识含具体香料组分的,化妆品美白功效检测,应当在配方表备注栏中说明;2.产品配方表中同时填写“香精”及香精中的具体香料组分的,应当提交香精原料生产商出具的关于该香精所含全部香料组分种类及含量的资料。
化妆品标签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厂名,并注明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应当注明生产日期和有效使用期限。特殊用途的化妆品,长沙美白功效,还应当注明批准文号。对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的化妆品,说明书上应当注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化妆品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注有适应症,不得宣传,不得使用术语。
化妆品经营的卫生监督
湖北省普林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27-84399948 传真:027-84399948 联系人:许经理 13554498957
地址:武汉经济开发区华中智谷C4栋 主营产品:消毒产品检测,化妆品检测,毒理实验,食品农产品检测,中药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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