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等级: | 普通会员 |
经营模式: | 商业服务 |
所在地区: | 湖北 武汉 |
联系卖家: | 许经理 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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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武汉经济开发区华中智谷C4栋 |
消毒产品毒理学实验评价程序
消毒剂安全性毒理学评价,可分为4个阶段。
(1)一阶段 (急性毒性试验、皮肤刺激试验和黏膜刺激试验)
1)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2)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3)皮肤刺激试验
4)急性眼刺激试验
5)阴1道黏膜刺激试验
6)皮肤变1态反应试验
(2)第二阶段 (亚急性毒性试验和致突变试验)
(2)第二阶段 (亚急性毒性试验和致突变试验)
1)亚急性毒性试验
2)致突变试验
① 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试验 (体细胞基因水平,体外试验)
L5178Y 细胞基因突变试验
V79 细胞基因突变试验
②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体细胞染色体水平,体外试验)
③小鼠骨1髓嗜多染红细胞微试验 (体细胞染色体水平,体内试验)
④哺乳动物骨1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体细胞染色体水平,体内试验)
非消毒产品标注卫消证字号:
未列入消毒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不得标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消字号备案检测,比如沐浴露、洗衣液和化妆品等。
擅自变更消毒剂、消毒器械标签说明书内容:
消毒剂、消毒器械的名称、剂型、型号、批准文号、有效成分含量、使用范围、使用方法、有效期、使用寿命等应与备案时的一致。
小销售标签未标注关键内容:
消毒产品小销售标签应标注实际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进口产品除外)、生产日期及有效期或生产批号及限期使用日期等内容。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迁移厂址或者另设分厂(车间),应当向生产场所所在地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内容从事生产活动,只限于在许可范围内生产,不得擅自改变经核准的生产方式、生产项目、生产类别、生产工艺、生产车间布局。如:许可范围为抗(抑)菌制剂不得开展消毒剂生产。